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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学

校级“名师工程”实施方案

2018-07-13

 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底蕴深厚、引领性强、影响力大的专家型教师和特色教师队伍,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、引领、辐射作用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培养目标

  按照“师德的表率、育人的模范、教学的专家”标准,通过专项引领和个人自我发展的强化培养,使其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、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、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快速、大幅度提高,实现跨跃式发展,

  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名师,成为学校的“名片”和“品牌”。另外通过名师带徒弟的方式,建立三级人才链,逐步建立层次分明、结构优化的骨干教师梯队,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。

  二、名师入选条件

  1.有良好的师德,深受学生喜爱、家长信赖;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感,工作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。

  2.在职在岗教师,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以上职称。

  3.学科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扎实,教学效果好,在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。

  4.教学成绩好,能得到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的认可。

  5.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活动,并在学校和区级以上有关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。

  6.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能系统总结并介绍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;多次公开发表文章与获奖。

  三、工作程序

  1.自己报名、学校推荐,填写《名师申请表》。

  2.初评:学校学术委员会评选出候选人。

  3.公示:对候选人张榜公示。

  4.建档:建立学校首批名师档案。

  5.挂牌:设立名师工作室并挂牌

  四、名师的权利

  1.拓宽教育视野。优先参加境内外教育教学考察活动。

  2.提高专业水平。成立名师工作室,不定期邀请全国或省市名师和专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,并优先参加校外各级教育教学竞赛和展示活动。

  3.提升理论素养。优先参加市区级论文评选,以及在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。

  4.提升教师影响力。对发展成熟的名师学校帮助出版研究成果集,召开教学成果推介会。

  5.提高福利待遇。

  五、名师的义务

  1.一篇论文。每个学年度在校级以上报刊上至少发表一篇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。

  2.一项课题。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,至少承担一个校级以上的研究课题。

  3.一堂好课。每学年至少做一节研究课或示范课,展示自己的教学风格。

  4.一个讲座。每学年至少在校内外做一次关于自己教育教学经验的讲座。

  5.两个课例分析。每学期至少写出两篇高质量的课例分析。

  6.两个徒弟。能在校内本学科带领2个徒弟,每个徒弟再辅导2个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,形成三级人才链,共同作为“名师工作室”的成员。

  六、考核

  每年按培养实施方案进行认真、严格的考核。对不能按期完成教学、科研等任务,不能认真履行实验名师工程义务的,将终止其培养计划,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名师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