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校本研修档案管理制度
档案建设在校本研修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,是管理部门对学校校本研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,建档的过程也是对校本研修工作的梳理过程,通过对获得的资源进行整理、加工,使知识进行重组、资源再开发,推动校本研修工作得以进一步完善。为此特加强学校档案资料管理,由专人负责,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
1.学校建立学校校本研修档案(总档案)和个人成长档案(分档案)。学校档案反映学校校本培训的规划,培训活动的材料等;个人成长档案反映个人考勤、作业、笔记、学时等认定材料。
2.每次培训活动要收集活动的原始资料,培训活动的过程记录(包括培训时间、培训地点、主讲人、活动负责人、培训内容、培训效果等),及相关照片等。并按时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分类工作,尽力做到痕迹管理,保证资料不遗失或缺漏。
3.学校校本研修档案(总档案)
(1)校本研修计划(校本研修五年规划、校本研修年度实施方案)。
(2)校本研修课程资源(年度校本研修使用的教材或校本研修自编教材)。
(3)校本研修实施情况记载。(校本研修的具体设计;每次培训活动的情况记载;培训活动案例)
(4)教育科研成果(分学年度的教师教育论文)。
4.教师校本研修个人成长档案(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)
(1)教师个人的自修计划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专业发展计划;
(2)参训的过程记录(包括教师参加培训的内容、教研组研训活动记录、读书笔记、执教研究课等)
(3)参训成效(包括发表论文、承担课题、教学课件、典型案例等)
5.所有上交材料包括文字材料、图片材料、影像材料等,其中文字材料必备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,纸质文档要求用宋体4号字,A4纸双面打印,以便存档。
6.所有存档的材料,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外借,若必需外借,需按要求签字登记,并按时归还。